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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青之道法自然第6章 有令患风

尽管这官家和吕维可了劲的挠头然对于这通货膨胀这事就是把头给挠秃了也是个于事无补。

那些且将那拆东墙补西墙做的如移形换影般的人物别说那吕维不认识即便是认识如今也剩不下几个了。

因为那帮人基本上都被我们的韬韬姐联合那位砸缸的小哥哥给收拾了一个干净。

咦?为什么要干掉他们?留着让他们敛财不好麽? 那得看他们是敛的什么财敛的谁的财。

也说不上个好还是不好只能说是世间万物各有取舍。

两头的便宜横不能让你一个人都占了去。

这就像那鱼肉和熊掌不能都吃一样。

道理很简单两只手都拿了自己想要的东西这会又看到一个更想要的你得先扔掉手里的。

起码是一个手里的才能再去拿。

碰到紧要的时候两只手的东西丢的丢先保了命再说。

先“义”而“生”还是先“生”而“义”? 一直是我们这个文明的鸿学大儒们争论的焦点。

也是全世界的精英们都在争论的焦点。

而且这个焦点直到现在还在讨论。

就像那位在演讲中喊出“give me liberty or give me death!”的帕特里克·亨利一样在见识到了那自由浪漫的法兰西疯狂且恐怖的革命之后最终也成为一个纯粹的不能再纯粹的联邦主义的拥趸者。

咦?你倒是敢说人们向往自由也错吗? 没错只不过在不妨碍别人自由的情况下。

你的邻居也懒得到楼下扔垃圾并且他们有不扔垃圾的自由。

毕竟“懒”是任何物种的天性。

谁生下来都不怎么勤快。

即便是看门的狗吃饱了也会找个太阳地眯一会。

但是你横不能因为邻居把垃圾推在你门口的“懒”你就有弄死他的自由。

尽管你这种行驶这种“自由”的想法很强烈。

不过按照这位演说家的理念去行驶自由的话就不会出现“国家统一”这个概念。

如此也就没有维护国家统一的必要了。

也就没有我们现在看到的阿美利坚合众国了。

我个人认为。

如果没有国家机器和法律保障下的自由绝对不是你向往的。

那不是“不给你自由你就去死”那是真的会死!给不给你“自由”都那样。

况且自由这事也不是别人“给”的。

如果是那样的话任何一个社会任何一个团体内都会变成一个实行丛林法则弱肉强食的地方。

也别跟我说那会还有什么尊老爱幼。

丛林法则下即便能活过幼年的脆弱时期你也不一定就能活到老所以不需要“尊”。

所以我们的祖先提出了“义”这个概念。

“义”字何解? 首要一条就是要符合公众利益而作出的自我利益牺牲。

舍生取义嘛。

但是这个公众的利益往往是可以随着“利”而发生改变的。

就像现在旧小区装个电梯都能装出一个道德绑架一样。

作为一个团体的少数你必须作出个人利益的牺牲来达成高层住户的出行方便。

你不答应就是你不仁不义不道德。

就是冷酷无情无理取闹不尊老爱幼。

这叫少数服从多数是他们所谓的规则。

不过这就不仅让人产生了一个很美好的想法我们把马云、马化腾的财富给分了吧!全国一起投票少数服从多数嘛! 显然这事很荒谬荒谬到可以草菅人命。

如果一个人身上的器官可以救活五个濒临死亡的人的话。

那么。

是不是这五个人就可以临时组成一个团体投票把能提供器官的这个人杀掉?这也是少数服从多数啊? 况且这个人也会留下“舍生取义”这个千古的美名何乐而不为? 好一个何乐而不为!不过因此获利者是不会在意那个为他们“舍生取义”的人墓碑前有没有花坟头有没有草也别幻想着这些人能感激你一辈子怀着感恩之心去照顾你的后代。

显然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数字问题。

也不是一个什么道德的问题。

这就像是我们所说的“生”和“义”之间的关系吧。

但是除了自己的和利益集团同流合污的“义”之外只不是也捎带了顾及一下别人的“生”。

然却是个事与愿违我也见过那边人还在ICU抢救等器官移植的病人家属已经在门外排队了。

而且这帮病人家属中没人想让里面还在抢救的人活。

因为只有他脑死亡了生命还没有终结的时候才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最大化。

就像北宋那帮能治理经济危机的人一样因为不符合某种公众的利益所以必须得“舍生取义”。

不过这事也能想明白你本身就是被人拉过来拆东墙补西墙的。

既然是你的使命已经完成了是不是就应该安静的走开?还真真的想问人要自行车啊! 好吧话又扯远道德绑架的问题不在本书的讨论范围还是请各位明公回到书中。

继续听我神神叨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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